太上曰:禍福無門,惟人自召。



此節合下一節為一篇綱領,乃垂訓之大旨也。論聖賢之心,不因祈福避禍, 而後為善不為惡;論造化之理,積善積惡,而餘慶餘殃固不爽也。

小曰吉凶,大曰禍福。無門,無定門也。自召,自作自受也。言天地無私, 因物付物,禍之福之,本無一定之門,聽招致以為報應,惟在人心自召耳。
然人一念未起時,此心湛然,如同虛空,何有善惡?只因此念纔動,所向好事是善, 所向壞事為惡。其先不過起一念,行一事。及後日積月累,遂有善人惡人之別。
而得禍得福,悉決於起念之時矣。

故太上開口曰無門,曰自召,懍懍於為人起念之時,喫緊提撕警覺。
覺者,內觀洞照也。

人心善惡,莫不有幾。一念內照,便知向往。

《易》曰:「幾者,動之微,吉凶之先見者也。」
於此覷得破,做得主,自然欲淨理純,動與吉會。若毫釐有差,天地懸隔矣。 宋靈源禪師謂伊川曰:「禍能生福,福能生禍。禍能生福者,以其處危之時, 切於思安,深於求理,尤能祗畏敬謹也;福能生禍者,以其居安之時,縱其奢念, 肆其驕怠,尤多輕忽侮慢也。」

東嶽大帝訓曰:「行善如春園之草,不見其長,日有所增;行惡如磨刀之石, 不見其損,日有所虧。禍福密移,迷者罔覺。」

唐六祖慧能曰:「一切福田,不離方寸。」

經云:「吉凶禍福,皆由心造。」

又云:「罪福二輪,苦樂兩果,皆三業所造,一心所感。」

若一念心瞋恚邪婬, 即地獄業;慳貪不施,即餓鬼業;愚癡暗蔽,即畜生業;我慢貢高,即修羅業;
堅持五戒,即人業;精修十善,即天業;證悟人空,即聲聞業;知緣性離,即緣 覺業;

六度齊修,即菩薩業;真慈平等,即佛業。夫心淨則香臺寶樹,淨剎化生; 心垢則邱陵坑坎,穢土稟質。非從天降,豈屬地生?

祇在最初一念所致。離卻心 源,更無別體。微哉感應機,險哉善惡路!

至難持守者人心,觸物而動,淵淪天飛; 隨念而遷,凝冰焦火。故古人晝勤三省,夜惕四知,更於雞鳴而起,孳孳為善,無非時 刻操存,令此心鏡恆明耳。

心鏡明,則善惡自己作得主,而禍福亦作得主,固天命在我矣。

故論禍福自召之理,推本於存心。

再附先儒格論。以宣太上之旨云。

或問:「雞鳴而起,未與物接,如何為善?」

程子曰:「只主於敬,便是為善。」

宋張子曰:「正心之始,當以己心為嚴師,凡所動作則知懼。如此一二年間,守得牢固,自然心正。」


朱子曰:「羅先生教學者,靜坐中,看喜怒哀樂未發時作何氣象,此亦養心 之要。」

又曰:「心須令只在一處,勿有外事參雜。仍須勤勤操守,臨事勿暫放寬。 人之精神,習久自成。若勤緊收拾,真箇提得緊,雖半月見驗可也。」

又曰:「涵養本源之功,最易間斷。然纔覺間斷,便是相續處。只要常自提 撕,分寸積累將去,久久自然接續,打成一片矣。」

又曰:「靜中私意橫生,學者之通患。能自省察至此,甚不易得。此當以敬 為主,而深察私意之萌,多為何事。就其重處,痛加懲窒。久久純熟,自當見效。 不可計功旦暮,而多為說以亂之也。」

又曰:「心存,群妄自然退聽。」
又曰:「孔子曰:『居處恭,執事敬,與人忠。』便是存心之法。如說話覺得 不是便莫說,做事覺得不是便莫做,亦是存心之法。」

又曰:「學問須自警醒。瑞巖和尚每日間常自問:『主人翁惺惺否?』自答曰: 『惺惺。』學者宜法。」

門人周彥文問曰:「近覺行坐語默,皆瞞不得自己。」朱子曰:「此是得力處, 心靈到身上來了,但時時默識而存之。」

宋陳烈苦無記性。偶讀《孟子》「學問之道無他,求其放心而已矣」,忽悟曰: 「我心不曾收得,如何記得?」
乃閉門靜坐,不讀書百餘日,以收放心。遂讀書,一覽無遺。或問敬之貌。
謝上蔡曰:「於儼若思時可見。」
問:「不免有矜持如何?」曰:「矜持太過卻不是。要在勿忘勿助長之間耳。」

高景逸曰:「每至夕陽,默檢一日所為。若不切實煅煉身心,便虛度一日, 流光可懼。」

又曰:「所以要惜分陰者,不使邪思妄念瞬息據我靈府,庶幾日就 月將,緝熙於光明。」

又曰:「先儒入敬法,曰整齊嚴肅,曰常惺惺,曰收斂不 容一物。今日我輩胸中,勞勞攘攘,千萬物俱容在此,豈止一物?若要免此,須 是常惺惺;要惺惺,須是整齊嚴肅。三法又有次第。」 無欲故靜,有主則虛,此心學綱要。


宋程明道先生弟伊川渡江,舟幾覆,人皆驚懼,先生獨正襟危坐如常。
問之,曰:「心存誠敬耳。」
真空寺老僧曰:「凡人妄想不一:或追憶數十年前榮辱恩讎、悲歡離合及種 種閒情,此是過去妄想;或事到眼前,可以順應,卻乃畏首畏尾,猶豫不決,此 是現在妄想;或期日後富貴榮華、子孫發達,與夫一切不可必成、不可必得之事, 此是未來妄想。三者妄想,或生或滅,謂之幻心;照見其妄,隨念斬斷,謂之覺 心。

故曰:『不患念起,只患覺遲。』此心若同太虛,煩惱何處著腳耶?」

以上俱精微神化之論,有志者所當深思力勉,期造純熟自然而後已。

昔宋趙康靖公置瓶豆二物,起一善念,投之白豆;起一惡念,投一黑豆。初則黑豆甚多, 繼而漸少,久之善惡二念都忘,瓶豆亦棄而不用,蓋消磨至於瑩澈矣。

又,《陰騭文》曰:「人能如我存心,天必錫汝以福。」

蓋存心在我,只求克私復性以事天,任天之報施,則氣類相從,自然不爽。是知去禍召福之道,端在存心矣。旨 哉!

宋衛仲達初為館職,被攝至冥。
核善惡二錄,惡錄盈庭,善錄只一小軸。
冥官色變,索秤稱之,小軸反壓起惡錄。
官喜曰:「君可出矣。」
仲達曰:「某未四十,安得如許惡狀?」
官曰:「但一念不正,鬼神無不知。知即書之,不待為也。」
曰:「小軸中何事?」
官曰:「朝廷嘗大興工役,修三山石橋,君力諫之,此疏稿也。」
曰:「諫之未從,善力何能至此?」
官曰:「公用念甚真,言可訓世,向使聽從,功德何量,乘此度世何難?奈惡念太多,善力減半,不可復望大拜。」

後果官止吏部尚書。
嗚呼!仲達之惡,空有其念,尚損作相之現福;
仲達之善,空有其言,即壓盈庭之惡錄。
況實作善惡者乎?可見一念起處,即禍福之門也。

宋廖德明,朱晦菴弟子,少時夢懷刺謁一廟。
門者索刺,出袖中,乃宣教郎廖某,遂覺。後登第,果以宣教郎宰閩。
德明思前夢,恐官止此,不欲行,乃質諸晦菴。
公指案上物曰:「人與器不同。如筆止能為筆,劍不能為琴,故成毀久 速,有一定之數。
人則不然。固有朝跖而暮舜者,其吉凶禍福亦隨之而變,難以一定言。
今子赴官,但當充廣德性,力行好事,前夢不足芥蒂。」
德明如其言,後官果至正郎。 畢昶家富,惟以智術欺人,苛刻立業。生二子。
有賣產於彼者,陽拒之曰:「我不欲也。」 既又使人陰鈎之。

及至,又曰:「實不欲也。」
其人無奈,則得減價以就。
及成契,又曰:「我銀不便,期某日來取。」
及取時,或以色銀,或以米穀湊與之,原數並不得全。
平生事事如此。後長子以人命繫獄,破產死;次子以淫賭流落,丐食他方。
畢昶竟至嗣絕。


明袁了凡自作《立命篇》云:

「余童年喪父,母命棄業學醫,謂可以養生,可以濟人。

且習一藝以成名,爾父夙心也。後余在慈雲寺遇一老者,修髯偉貌,飄飄若仙。

余敬禮之。語余曰:

『子仕路中人也,明年即進學矣,何不讀書?』

余告以故。曰:『吾姓孔,雲南人也。得邵子皇極正傳,數該傳汝。』

余即引之歸,告母。試其數,纖悉皆驗,余遂起讀書之念。

孔為余起數:縣考童生當十四名,府考七十一名,提學考第九名。

明年赴考,三處名數皆合。復為余卜終身休咎,言某年考第幾名,某年補廩, 某年當貢,貢後某年當選四川一大尹。

在任三年半,即宜告歸。五十三歲八月十四日丑時,當終於正寢。惜無子。

余備錄而謹記之。自此以後,凡遇考校,其名數先後,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。

獨算余食廩米九十一石五斗當出貢,及食米七十餘石,屠宗師即批准補貢,餘竊疑之。

後果為署印楊公所駁。直至丁卯年始准貢,連前食米計之,實九十一石五斗也。

余因此益信進退有命,遲速有時,澹然無求 矣。貢入燕都,留京一年,終日靜坐不閱文。

「後歸遊南雍,未入監,先訪雲谷禪師于棲霞山中。

對坐一室,凡三晝夜不瞑目。

雲谷問曰:『凡人所以不得作聖者,只為妄念相纏耳。汝坐三日,不見起 一妄念。』

余曰:『吾為孔先生算定,榮辱死生,皆有定數,即要妄想,亦無可妄想。』

雲谷笑曰:『我待汝是豪傑,原來只是凡人。』

問其故,曰:『人未能無心,終為陰陽所縛,安得無數?但惟凡人有數,極善之人,數固拘他不定;極惡 之人,數亦拘他不定。汝二十年來,被他算定,不曾轉動一毫,豈不是凡夫?』

余問曰:『然則數可逃乎?』

曰:『命自我作,福自己求。

《詩》《書》所稱,的為明訓。我教典中說,求功名得功名,求富貴得富貴,求男女得男女,求長壽得長 壽。夫誑語乃釋迦大戒。諸佛菩薩,豈誑語欺人?』

余進曰:『孟子言:「求則得之。」求在我者也。道德仁義,可以力求;功名富貴,如何求得?』

雲谷曰:『孟子之言不錯,汝自錯解了。

汝不見六祖說:「一切福田,不離方寸。從心而覓,感無不通。」求在我,不獨得道德仁義,亦得功名富貴。內外雙得,是求有益於 得也。若不返躬內省,徒向外馳求,則求之有道,得之有命矣。內外雙失,故無益。』

問:『孔公算汝終身若何?』余以實告。

雲谷曰:『汝自揣應得科第否?應生子否?』

余追省良久,曰:『不應也。科第中人,類有福相,余福薄。又不能積功累行,以基厚福;兼不耐煩劇,不能容人。時或以才智蓋人,直心直行,輕 言妄談。凡此皆薄福之相也,豈宜科第哉!地之穢者多生物,水之清者常無魚, 余好潔;和氣能育萬物,余善怒;愛為生生之本,忍為不育之根,余矜惜名節, 常不能捨己救人。又多言耗氣,喜飲爍精,好徹夜長坐,而不知葆元毓神,皆宜 無子。其餘過惡尚多,不能悉數。』

雲谷曰:『豈惟科第哉!世間享千金之產者,定是千金人物;享百金之產者,定是百金人物;應餓死者,定是餓死人物。天不 過因材而篤,幾曾加纖毫意思。即如生子,有百世之德者,定有百世子孫保之; 有十世之德者,定有十世子孫保之;有三世二世之德者,定有三世二世子孫保之。 其斬焉無後者,德至薄也。汝今既知非,將向來不登科第、不生子之相盡情改刷, 務要積德,務要包荒,務要和愛,務要惜精神。從前種種,譬如昨日死;從後種 種,譬如今日生。此義理再生之身也。夫骨肉之身,尚然有數;義理之身,豈不 能格天?

太甲曰:「天作孽,猶可違;自作孽,不可逭。」

《詩》云:「永言配命,自求多福。」

如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、不生子者,此天作之孽也,猶可得而違。

汝今力行善事,多積陰德,此自己所作之福也,安得而不受享乎?

《易》為君子謀,趨吉避凶。若言天命有常,吉何可趨,凶何可避?

開章第一義,便說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」汝信得及否?』余信其言,拜而 受教。

「因將往日之罪,佛前盡情發露。為疏一通,先求登科,誓行善事三千條, 以報天地祖宗之德。

雲谷出《功過格》示余,令所行之事,逐日登記,善則記數,惡則退除。且教持準提呪,以期必驗。

語余曰:『符籙家有云:「不會書符,被鬼神笑。」此有秘傳,只是不動念也。執筆書符,先把萬緣放下。從此念頭不動處 下一點,謂之混沌開基。由此一筆揮成,更無思慮,此符便靈。

凡祈天立命,都要從無思無慮處感格。
孟子論立命之學,而曰夭壽不貳。細分之,豐歉不貳,然後可立貧富之命;窮通不貳,然後可立貴賤之命;夭壽不貳,然後可立生死之命。 人生世間,惟死生為重。曰夭壽,則一切順逆皆該之矣。
至修身以俟之,乃積德祈天之事。曰修,則身有過惡,皆當治而去之;曰俟,則一毫覬覦,一毫將迎, 皆當斬絕矣。到此地位,直造先天之境,即此便是實學。汝未能無心,但能持準 提呪,無記無數,不令間斷,持得純熟,於持中不持,於不持中持,到得念頭不 動,則靈驗矣。』

「余初號學海,是日改號了凡,蓋悟立命之說,而欲不落凡夫窠臼也。

從此而後,終日兢兢,便覺與前不同。前日只是悠悠放任,到此自有戰兢惕勵景象。

在暗室屋漏中,常恐得罪天地鬼神。遇人憎我毀我,自能恬然容受。到明年,禮 部考科舉,孔先生算該第三,忽考第一,其言不驗。

而秋闈中式矣。然行義未純,檢身多誤:或見善而行之不勇,或救人而心常自疑,或身勉為善而口有過言,或 醒時操持而醉後放逸。以過折功,日常虛度。自己巳歲發願,直至己卯歲,歷十 餘年,而三千善行始完。

遂起求子願,亦許行三千善事。辛巳,生男天啟。余行一事,隨以筆記。汝母不能書,每行一事,輒用鵝毛管印一硃圈於曆日之上。或 施貧人,或放生命,一日有多至十餘圈者。至癸未八月,三千之數已滿。九月十 三日,復起求中進士願,許行善事一萬條。丙戌登第,授寶坻知縣。

余置空格一冊,名曰《治心編》。晨起坐堂,家人攜付門役,置案上,所行善惡,纖悉必記。

夜則設桌於庭,效趙閱道焚香告帝。汝母見所行不多,輒顰蹙曰:『我前在家, 相助為善,故三千之數得完。今許一萬,衙中無事可行,何時得圓滿乎?』

夜間偶夢見一神人,余言善事難完之故。神曰:『只減糧一節,萬行俱完矣。』蓋寶 坻之田,每畝二分三釐七毫,余為區處,減至一分四釐六毫。委有此事,心頗疑 惑。適幻余禪師自五台來,余以夢告之,且問:『此事宜信否?』

師曰:『此心真切,即一行可當萬善。況合縣減糧,萬民受福乎!』吾即捐俸銀,令其就五臺山 齋僧一萬而回向之。

「孔公算余五十三歲有厄,余未嘗祈壽,是歲竟無恙。今六十九歲矣。

《書》云:『天難諶,命靡常。』又云:『惟命不於常。』

皆非誑語。吾於是而知:凡稱禍福,無不自己求之者,乃聖賢之言;若謂禍福惟天所命,則世俗之論矣。汝之 命未知若何。

即命當榮顯,常作落寞想;即時當順利,常作拂逆想;即眼前足食, 常作貧窶想;即人相愛敬,常作恐懼想;即家世望重,常作卑下想;即學問頗優, 常作淺陋想。

遠思揚祖宗之德,近思蓋父母之愆。上思報國之恩,下思造家之福; 外思濟人之急,內思閑己之邪。日日知非,日日改過。一日不知非,即一日安於 自是;一日無過可改,即一日無步可進。天下聰明俊秀不少,所以德不加修、業 不加廣者,只為『因循』二字耽擱一生。

雲谷禪師所授立命之說,乃至精至邃、 至真至正之理,其熟玩而勉行之,毋自曠也。」